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办发﹝2024﹞5号)》精神,按照学校和学院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支部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目标要求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教师及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 工作安排
(一)学习内容
本次学习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结合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学习。通过学习,使支部全体党员教师和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全面掌握党规党纪的基本要求,深刻认识违反党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学习时间
学习教育时间从2024年4月开始至7月结束,共计四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教育活动 | 内容 | 组织形式 | 组织者 | 参加人员 |
4月19日 | 启动部署 | 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办发﹝2024﹞5号)和中共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部署支部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 | 支部大会 | 支部书记 | 支部全体党员及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 |
4月29日 | 开展知党纪学法纪交流活动 | 重点围绕《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结合具体工作。交流对党规党纪的认识,如何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等,进一步加深理解,强化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 | 支部集中学习研讨 | 支部书记 | 支部全体党员及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 |
5月13日 | 开展党规党纪专题辅导 | 深入学习理解新修订的条例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条例等内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支部集中学习 | 宣传委员 | 支部全体党员及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 |
5月24日 | 开展明党纪警示教育活动 | 通过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促进全体党员及非党员教师真懂规矩、严明纪律,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从根本上纠正一些人对党章党规党纪认识不够、执行不严等问题,达到将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为行、凝聚为魂的目的。
| 警示教育活动 | 组织委员 | 支部全体党员及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 |
6月10日 | 开展守党纪主题党日活动 | 连字连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原文,进一步增强党章意识,规矩意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展交流研讨。支部党员教师和非党员教师结合学习情况。围绕遵守党纪处分条例,谈体会、谈感悟、谈打算。
| 支部集中学习研讨 | 支部书记 | 支部全体党员及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 |
6月21日 | 上纪律党课 | 文部书记在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解读,专题辅导的基础上。结合党员职责义务、实际工作,上1次纪律党课。 | 党课 | 支部书记 | 支部全体党员及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 |
7月5日 | 召开案例剖析会 | 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近几年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根源和危害,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 支部大会 | 纪检委员 | 支部全体党员及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 |
7月12日 | 民主生活会 | 全体党员及所属支部非党员教师,结合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警示教育活动的收获,谈认识、谈体会、查摆问题,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 民主生活会 | 支部书记 | 支部全体党员及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 |
备注:以上内容为2024年放暑假之前支部统一开展的内容 |
(三)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组织支部全体党员教师和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资料,确保学习时间和质量。
2.个人自学:支部全体党员教师和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加深对党规党纪的理解和掌握。
(四)学习方法
1.专题辅导:通过宣传委员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深入理解党规党纪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
2.案例分析:通过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从具体案例中汲取教训,增强纪律意识。
三、学习要求与保障
(一)学习要求
1.支部全体党员教师和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要高度重视本次学习教育,认真履行学习职责,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
2.支部委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党纪,为其他人员树立榜样。
3.支部全体级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要积极参与学习讨论和交流活动,主动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共同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学习保障
1.支部要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和学习场所,确保学习活动的顺利开展。
2.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组织责任,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学习计划的有效实施。
四、学习成果的运用与反馈
(一)学习成果的运用
1.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推动支部工作再上新台阶。
2. 将学习成果作为党员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学习反馈
1. 及时收集支部全体党员及所属教研室非党员对学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学习计划和方法。
2. 支部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学习进展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通过本次党纪学习教育,我支部全体党员及所属教研室非党员教师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纪律在支部得到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