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英,女,196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86年毕业于河北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学士,2003年获南开大学法学硕士。现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原理教研室主任。兼任河北省伦理学会常务理事,河北北方学院首批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专家讲师。主讲《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政治经济学原理》等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医学美学》、《西方哲学智慧》、《成功学原理》、《演讲与口才》等公选课。主持和主研10多项省市级科研课题,发表论文20余篇,参编著作2部。获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河北北方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张家口市社科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张家口市社科工作先进个人、河北北方学院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学校优秀授课教师。